聚讼千古之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,经庞朴、彭忠德先生利用最新出土文献,重新释析,疑云顿开(分别见1999年10月22日光明日报《理论与学术》专刊与2000年5月16日光明日报《学术》专刊)。所谓“使由之”,就是治民者先正其身,求诸己,以引导民众。此种别开生面之解释,可谓得古之真义。但是,用“不应该用德强制他们”来解释“不可使知之”,又深感误解了古义。
《论语·泰伯》之“民可使由之、不可使知之”比起郭店楚简《遵德义》“民可使道之,而不可使智之”有三个字不同:“由”与“道”,“知”与“智”,少“而”。由、迪、道之义相通,所以问题不大,问题在于“智之”与“知之”如果“智”乃本字,那就别有一番滋味了。至于“而”字,说明不能断句为:“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”。
《论语》、《帛书老子》的“知”字都是既作“知”也作“智”。如《论语》之“知”字凡116见,作为名词知识的2见(如“吾有知乎”),作为动词知晓、知道的凡89见,作为“智”之假借的字25见。而《尊德义》之知、智又都写成“智”。如知己、知人就写为“智己”、“智人”,而“不可使智之”之“智”字,是假借之“知之”,还是本字呢?《论语》是语录体,无法从上下文分辨其究竟,《尊德义》则不同,它可以从全篇文义及上下文分其究竟,弄清是非。
整篇《尊德义》近千字,全是谈“为君”、“为人上者”治民之道的。而中心又是谈教民、道(导)民的。从以下相关内容看,“智”是本字。第一,从教的内容看。“善者民必众,众未必治,不治不顺,不顺不平,是以为政者教道之取先”。这种“取先”的“教道”是以“顺”、“平”为目的的。所以,《尊德义》推崇“教以礼”,“教以乐”,再就是“教以艺”,“教以事”;所谓“事”、“艺”,农事农艺也。“教以艺则民野以争”,“教之事则民力穑以面利”,对于完全是手工工具和以农为主的社会来说,艺、事之教自然是民之大事,国家之本也,它的好处显而易见。而《尊德义》所不主张的是“教以辩说”,“教以言”,“教以权谋”,因为这种教的结果必然是使老百姓变得狡猾、诡诈,“寡信”、“远礼”、“不亲”、“不仁”,那就不能达到“顺平”之治。那“辩说”、“言”、“权谋”岂不都属于“智”之范围?可见《尊德义》并不主张民“智”。第二,从上下文义看。《尊德义》又说:“教其政,不教其人,政弗行矣”。怎么教人呢?“可教而不可迪其民,而民不走也”。“迪”者、道也、导也、由也。教人者如果只是言教而不能以身教引导(迪)人民,那么百姓是不会跟着走的,因此教人者、治人者必须“先人以德,则民进善矣”。“尊仁,亲忠,敬壮,归礼,行矣而无违,养心于慈良,忠信日益而不自智也。民可使道之,而不可使智之。民可道也,不可强也”。这就是《论语》“民可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的来由。这段话、“民”字以上各句是对教民、治民者说的,他们必须这样“先人以德”,身体力行,以身作则,“行矣而无违”,如此人民才会跟着走,这就是“民可使道之”的含义。同时在“忠信日益”之后,治民者千万不要“自智”,自以为聪明了不起(或自认为可以使用机智、权谋),同样,对于被治之民来说,“而不可使智之”。这“智之”与上文之“自智”是同样的意思,即不可使人民变得有心智、心机,否则也是难顺难平的。它是与前面不可教民以辩说,以言、以权谋相承的,可见,“智”当为本字。第三,从当时思想家之主张看。郭店楚简《老子》认为“智慧慧出,有大伪”,因而主张“绝智弃辩,民利百倍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;绝伪弃虑,民复季(稚)子”。这里的辩、诈、伪、巧、利,可以说都是“智”的产物,它们统统被老子纳入绝弃之列。所谓“虑”,《说文》曰:“虑,谋思也”。而“季子”即“稚子”之同声假借。老子不仅希望“小国寡民”之统治者“比于赤子”,而且也希望全社会能杜绝伪善,抛弃谋虑,人民重新像童稚那样纯朴,这即所谓“绝伪弃虑,民复稚子”。当孔子问礼于老子时,老子对孔子的赠言是:“去子之骄气与多欲,态色与淫志”。孔子唯唯,且大加称赞,景仰不止。(见《史记·老子列传》)。孔子之智之圣,在老子看来还有多欲、骄气、装腔作势,不切实际这诸多毛病,可想其他“为君”、“为人上者”之“多欲”与“淫志”了。如果他们与老百姓一起都“自智”、“自是”,岂不乱哉?《庄子·人间世》不仅视“智”为争乱之源,而且直斥之为“凶器”。《箧》还说:“天下大乱,罪在于好智”。所以,记录孔子之言的《尊德义》,有民“不可使智之”的思想也就自然而然不足为奇了。老子的朴治思想不可能不影响到孔子。老子视“智”为一种心机,一种争乱之酵母。多少也会影响到孔子。治民者不能“自智”,被治者也不能“智之”,这是否是“不可使智之”之真意呢?但是它是以治民者先之、导之以德为侧重、为前提的。《论语》只是孔子之语录,不可能记下其前言后语,于是“使由使知”,聚讼千古。而《尊德义》之出土面世,使人们看清了“可道不可智”的来龙去脉。用“不应该用德强制他们”来解释“民不可使智之”,岂不曲解,美化了古义?